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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建委发布关于明确海淀区学院里东城区永佑嘉园销售管理事项的公告

观点 | 2022-01-14 11:03:57
时间:2022-01-14 11:03:57   /   来源: 证券之星      阅读量:18675   

日前,北京住建委发布关于明确海淀区学院里,东城区永佑嘉园销售管理事项的公告。

北京住建委发布关于明确海淀区学院里东城区永佑嘉园销售管理事项的公告

公告称,为落实房住不炒定位,确保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按照《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9号)精神,将海淀区学院里,东城区永佑嘉园两项目调整为政府持有产权份额的商品住房项目,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由属地区政府指定。

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项目评估价格,并按销售限价占评估价格的比例取整后确定购房主体持有房屋产权份额,其余产权份额由代持机构持有产权份额确定后,由属地区政府向社会公告

公告还显示,两项目按照销售限价及相应产权份额向符合本市限购条件的家庭出售其中,具备本市共有产权购房资格的家庭优先购买,具备本市购房资格的无房居民家庭次优先购买如有剩余,符合本市限购条件的家庭可递补购买

两项目应采取公证摇号方式销售,公开登记,公开摇号,公开选房,由具备资质的公证机构全程公证按优先级别一次性公证摇号确定各级别购房人选房顺序后,按顺序选房销售,全部摇号人数未超房源数量或选房后房源仍有剩余的,由企业公开销售

按要求,两项目首次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房屋或房屋产权份额5年后购房人如转让房屋或房屋产权份额,政府持有产权份额应一并转让,并按市场价格计算政府持有产权份额转让价款,由属地区政府代持机构收取转让房屋的税费由首次购房人或其继承人与政府代持机构按各自产权份额分别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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